曾被称为“深圳最知名MCN”的游良文化,正处在破产的边缘。
(资料图)
●图源:企查查
尽管去年创始人之一罗冠彦被曝诈骗时,游良文化曾发声明,努力和他划清界限。
但目前看来,这不过是垂死挣扎,无济于事。
此刻我脑海中浮现出一句话:
眼看他起朱楼,眼看他宴宾客,眼看他楼塌了。
成立于2019年的游良文化,属于MCN机构的“新生代”,但是野心勃勃,后生可畏。
●图源:游良文化官方微博
游良文化的总部设在深圳的“宇宙中心”福田区,同时在杭州、成都、上海设有分公司,摊子铺得很大。
更大的,是游良文化旗下的网红阵容。
梅尼耶、蔡萝莉、呆妹儿小霸王、陈意礼、AleksKost、呗呗兔等都是名气响当当的千万级粉丝达人,绝对的头部级别。
旗下所有达人覆盖的粉丝数,达到了9亿。
●图源:游良文化官方微博
主营的业务包括IP孵化、达人电商、红人直播、纸媒杂志、品牌代运营、影视综艺等,全生态布局。
如果一个品牌想要整合营销,一个游良文化就能给它全套资源配置。
阿玛尼、纪梵希、雅诗兰黛、沙宣、花西子、凯迪拉克、完美日记、一加手机等3000多个国内外大牌,都曾出现在游良文化的公司商报中,是它对外吹嘘的合作项目。
回顾了曾经的辉煌,不免为庞大商业版图转眼成空的游良文化唏嘘。
但我还是想说一句:活该!
《红楼梦》中抄检大观园,探春姑娘说的一段话,至今仍是警示名言,振聋发聩:
“可知这样大族人家,若从外头杀来,一时是杀不死的,这是古人曾说的‘百足之虫,死而不僵’,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,才能一败涂地!”
游良文化这样的大公司走向破产,同样是从内部开始的。
不过更准确地说,是创始人之一的罗冠彦亲手埋葬的。
导火线发生在去年9月,[emailprotected],率先爆出老板罗冠彦诈骗的消息,信息量相当劲爆。
●图源:小刚的日常抖音账号
在当时,几乎没有人相信他的话,[emailprotected],为老板撑腰。
但很快,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了下来。
首先是游良文化旗下的最大网红、粉丝数3100万的梅尼耶,在抖音置顶了一条评论,透露自己被公司创始人骗了1500万。之后在直播时,他又表示,线上线下加起来,被骗总金额可能接近4000万。
蝴蝶扇动了翅膀,龙卷风席卷而来。
随后,游良文化旗下的多位网红蔡萝莉、呆妹儿小霸王、陈意礼等都站出来怒斥老板,自爆被骗过钱。
[emailprotected]@卓仕琳,还发了一支下跪道歉的视频,声称“这脸打得很疼”。
而真正将舆论传闻盖棺定论的,还属游良文化的一纸声明,承认罗冠彦以前是公司创始人,但现在双方已经没有任何合作关系。
我只能说,你细品,懂的都懂。
旗下网红集体爆料,创办公司出来割席,但我不想用“失败”形容罗冠彦的人生。
类比《狂飙》中角色,罗冠彦算得上高启强的存在,叱咤风云,误入歧途。
创办MCN机构的罗冠彦,其实也是网红圈的名人。
他给自己的人设定位,[emailprotected]
据知情人透露,罗冠彦七八年来的朋友圈一直维持着炫豪车、别墅以及高消费。
他拍摄短视频的背景一般都是停满豪车的地下停车场;罗家父母常穿戴LV等各种名牌,只要苹果手机上新,一家人立马换新机;罗冠彦曾打赏网红上百万,非常阔绰。
罗冠彦发布过一支开着劳斯莱斯BB版库里南上班的视频,这款车的市场价800万元起步;一支“近期大爱方石”的视频,评论区有人指出,总价超过半个亿......
这些碎片化的信息编织在一起,一个“深圳富二代”的形象鲜明起来。
而这一人设,也成了罗冠彦进行诈骗的“保护伞”。
有媒体报道,2017年开始,罗冠彦先后在深圳西乡、福田石厦村、龙岗梨一村等地售卖“空气楼盘”。他宣称可以通过内部关系低价拿到回迁房,从而吸引了不少购房者,空手套白狼赚了数亿元资金。
随着“罗冠彦诈骗”、“罗冠彦被刑拘”的消息传出,很多人才幡然醒悟,这豪气的外表,不过是一张虚假面具。
包装网红、运营IP,罗冠彦确实有一套。如果单纯做一个网红,相信他会非常成功。
奈何能力用错了地方,就只能踩缝纫机了。
最后说一点,
通过游良文化被申请破产这事,我突然理解了MCN机构和网红撕逼时,为什么非要把IP攥在自己手里。
倒不是说共情资本了,而是明白MCN的焦虑点在哪了。
关于MCN和网红的关系,通常认为是不对等的公司和员工关系,网红只是打工人。
但我觉得用“合作伙伴”形容更加贴切。
MCN是靠山,是人脉;网红是人气,是流量。
双方合作共赢,一起赚大钱,是最理想的状态。
但在双方互撕的过程中,矛盾点往往就在“共赢”。
付出过少、话语权太高,是不少网红对MCN的指控。
敢于向MCN公司索要更高的报酬和权益,底气就是网红的个人IP。正如MCN机构摘星阁创始人所说,“MCN其实只是一个外壳,归根结底还是博主。”
以游良文化为例,公司倒闭了,梅尼耶、蔡萝莉、呆妹儿小霸王等网红可以再拜一个码头,损失不大。
但如果某一个网红翻车了,MCN机构绝对痛心疾首,因为它损失的是流量,以及IP运营的巨额成本。
所以,对于MCN来说,网红IP才是核心资产,掌握在自己手里,才能获取更大利益。
而IP更是网红的护身符,不可能轻易交付出去。
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;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。
如果不能找到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游戏规则,网红和MCN机构之间争夺IP“抚养权”、对峙公堂的故事,永远不会停止。
当然,如果创始人本身和法律为敌,即使网红忠心耿耿,公司也早晚凉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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